对组织部门而言,八项规定既是管党治党的“度量衡”,更是组工干部的“为政标尺”。在深化学习教育中,组工干部唯有以“固本、砺行、铸魂”为纲,在“选贤任能、严管厚爱、自身建设”中践行初心使命,方能让铁规禁令生威、优良作风生根。
以“初心如炬”破“浮光掠影”,筑牢政德之基。八项规定的根本指向,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初心回归。组织部门手握干部“选拔任用”的笔,必须把“政治体检”融入肌理——考察干部时,既看“数据报表”更看“民生账本”,既听“会上表态”更察“田间表现”,让“花拳绣腿”的“表演型”干部、“数字政绩”的“功利主义者”无处遁形。组工干部践行规定,首在把办公桌搬到村头巷尾,在征地拆迁的纠纷中、在产业发展的调研中、在信访接待的对话中,用脚步丈量作风,用真心兑换信任。组织部门必须带头纠治“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在干部考察中增设“民生实绩账”,在党建考核中加入“群众满意度回访”,让八项规定成为检验干部政德的“千分尺”。唯有把“严”的标准贯穿“育选管用”全链条,才能让“为民务实清廉”成为干部队伍的精神底色。
以“刀刃向内”破“惯性枷锁”,淬炼打铁之勇。八项规定的革命性,在于“刀刃向内、动真碰硬”的自我革命。组工干部既是“打铁人”,更是“铁打的人”:整治“舌尖上的浪费”,就要从精简会议餐标做起;破除“车轮上的腐败”,就要规范公车使用、带头低碳出行;根治“文件旅行”,就要推行“短实新”文风,让“发短文、开短会、讲实话”成为工作标配。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组工干部的执行力彰显规定的硬度。要建立作风建设负面清单,将八小时内外表现纳入干部监督“雷达图”,对不良风气亮红灯;深化家访问廉制度,从家属谈吐看家风、从生活细节察作风,让“小事小节”成为作风建设的试金石。同时,对照规定找差距,重点纠治“重留痕轻实效”的机械执行、“重程序轻口碑”的形式主义,让组工干部的作风成为看得见的榜样。
以“久久为功”破“短期心态”,厚植长效之责。八项规定的永恒魅力,在于“钉钉子精神”的持续发力。组织部门须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既治“节日病”更筑“防火墙”。完善干部考核体系,将作风表现与职级晋升硬挂钩;建立“回头看”机制,对整改问题定期复诊,防止“雨过地皮湿”;创新沉浸式教育,把庭审现场、监狱高墙变为警示课堂,让干部在身边事中受警醒、明底线。组工干部更要当好传承者,将规定精神融入组工文化基因。在干部培训中开设作风必修课,让年轻干部扣好“第一粒扣子”;在公务员管理中推行一线练兵,让干部在乡村全面振兴、基层治理中磨砺硬作风;在自身建设中落实“首问负责”“限时办结”,用组工速度诠释规定力度。唯有让铁规禁令从外在约束转化为内在自觉,才能形成“头雁领航、群雁齐飞”的生动格局。
十年磨一剑,出鞘见锋芒。当八项规定成为组工干部的工作标配而非额外要求,组织部门就能以作风建设的“绿水青山”,涵养干部队伍的清风正气。站在新起点上,更需铭记:守规矩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改作风不是“一阵风”而是“四季春”。唯有以“朝受命、夕饮冰”的责任感,把规定刻进灵魂、融入血脉,才能为党锻造一支“作风硬、能打仗”的干部队伍,让新时代的赶考路上,永远飘扬着求真务实的鲜红旗帜。
(作者:仇程恺,浙江省淳安县里商乡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