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2024年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乘势而上、加力提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全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聚合监督,打造“能动复议”新形态
一是围绕中心,夯实“法治环境”。不断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主动服务中心工作,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将工商联、总商会等专家纳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开辟涉企行政复议办案“绿色通道”,实现“容错先收”。2024年,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6件,调解成功2件,调撤率33.33%。同时,开展行政复议法律服务活动3件次,听取企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提升法治营商环境贡献复议力量。
二是强化宣传,提升“知晓程度”。通过行政复议走基层、进机关、进企业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公众知晓度。编制行政复议宣传手册,并通过各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进行发放和宣传。结合“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开展复议法现场宣传普及;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开放日”,邀请行政机关代表旁听复议听证会,搭建近距离感受行政复议审理平台;联合区总工会、区普法办等,开展行政复议进企业专项法律服务活动,进一步扩大宣传覆盖面。
三是选优配强,突出“数字赋能”。为应对新法实施后案量激增的需求,内部调配新选任1名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担任行政复议员,实行分级管理,并采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形式聘请1名行政复议辅助人员,增强办案力量,实现“3+1”模式。同时,优化办案软硬件设施,点对点对接省复议系统,协同“线上+线下”审案流程,新增数字化听证项目12项,实现听证审理无纸化,有效提升审案效率。
聚焦改革,实现“全域联办”新模式
一是增值举措,实现“全域通收”。以贯彻落实新修订复议法为切入点,推进“全域联办”3.0版,主动融入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将行政复议纳入“15分钟公共法律服务圈”,实现11个镇(街)行政复议基层联系点全覆盖,增加“全域通收”模式基层触角,确保“应收尽收”“存疑先收”。2024年度新收复议案件数同比增长114.29%,是同期行政诉讼一审新收案件数的2.07倍。
二是提级联办,彰显“复议公正”。以主体不变、质效不降、义务不增的“三不”原则,除简单案件外其余案件均纳入提级联办范围。联办组成员分别由全市各县(区)办案人员组成,实行三次合议制,各办案人员独立提出意见,实现个案审理从“同级”到“提级”的“全域联办”模式,有效避免特殊案件地方行政干预和“自己审自己”的问题。
三是增强素能,提升“办案质效”。通过挂职学习、“师徒结对、青蓝工程”等方式,有效提升我区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业务素能。同时,根据市局部署,推行行政复议员任命和分级管理制度。2023年7月,区政府发文任命首批行政复议员,并由市政府统一举行任命仪式,首次实现复议员持证办案,提升了行政复议员的责任心、使命感和荣誉感。
聚能办案,提升“案结事了”新质效
一是繁简分流,加大“纠错力度”。根据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实现繁简分流,优化“简案”办理流程、细化“繁案”审查程序,着力实现简案快办、繁案精审。2024年审结案中,60日内审结占82.61%,30日内审结占10.87%。对标新法强化行政复议监督要求,在复议审理过程中严格把握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个案直接纠错与行政机关自我纠错相结合。2024年,复议案件直接纠错4件,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6份,并及时抄送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倒逼行政机关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二是多元协同,坚持“调解先行”。强化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促进纠纷化解链条的高效整合。探索复议员加司法所、镇(街)、村(社区)的“1+N”多元协同争议化解机制,将以案释法与争议调解一体融合,纵深推进复议调解常态化。将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贯穿行政复议全过程、各环节,促使涉案行政机关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努力实现定分止争。2024年,调解成功13件,调撤率28.26%。
三是无缝衔接,强化“诉前引流”。加强与行政诉讼的有效衔接,通过直接转送、在线移交等方式,将符合复议受理条件或复议前置的行政争议有效引导到行政复议渠道,强化诉前与复议导流的无缝衔接。2024年诉前引流至复议的案件,均在复议受理前得到有效解决。
通过不断创新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中的重要作用,为定海区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未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将继续深化行政复议改革,不断提升业务素能,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的公正性、高效性和便民性,为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复议力量。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司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