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发展庭院经济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抓手,是进一步深化全面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新征程上,我们要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发展“庭院经济”,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农业农村工作,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发展乡村产业要让农民有活干、有钱赚”。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脱贫地区有条件的农户发展庭院经济”。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又提出,“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持续壮大乡村富民产业,支持农户发展特色种养、手工作坊、林下经济等家庭经营项目”。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指出,“引导农民发展适合家庭经营的产业项目,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2025年3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庭院经济、林下经济、民宿经济”。庭院经济是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着力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促进农民农村实现共同富裕。
发展“庭院经济”,想尽办法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庭院经济是乡村经济的细胞,是市场经济和农业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要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与支持,注重产业融合与创新发展,构建功能互补、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推动庭院经济效益迈向新高度。一要立足乡村资源禀赋,突出乡土特色,坚持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路子,探索建立符合自身实际的庭院经济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二要科学制定庭院经济建设方案,探索发展多种类型的庭院经济,加快庭院经济实现产业融合发展。启动高质量发展庭院经济试点县建设,支持和扶持一批试点县(乡、镇)积极探索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机制、路径、方法,培育形成一批庭院经济重点村和示范户。推广庭院经济成功经验,进一步激活乡村产业发展潜力。三要尊重农村实际和农民意愿,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居家农民和返乡农民以创业带动就业,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商则商,将“小庭院”变成农民“增收田”。四要加强政策引导、技术服务、消费帮扶,提振农户发展庭院经济的信心和能力。
发展“庭院经济”,打造“美丽庭院”,让农民就地过上现代文明生活。发展庭院经济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拓展增收来源的有效途径,是以“小切口撬动大民生”的创新实践,对于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具有重要意义。打造“美丽庭院”,一要科学谋划,因地制宜。以因地制宜发展小菜园、小果园等方式,着力培育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经营管理规范、综合效益好、示范带动强的庭院经济示范户,提升特色庭院经济集约化经营水平。二要深化庭院经济内涵建设。以“和”的理念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以“美”的高度统筹推进“村庄美、产业兴、农民富、环境优”建设目标,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村民的精神追求,外化为村民的自觉行动,让广大农民群众在“庭院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多参与感、荣誉感、幸福感。三要健全“法治、德治、自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发挥村规民约在整治天价彩礼、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现象中的重要作用,深入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
新时代新征程,我们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用改革办法推动庭院经济高质量发展。注重庭院经济发展与自然环境相融合、与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相结合,促进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实现生态建设、产业升级、乡村全面振兴互促共赢,为农民增收和美丽乡村建设奠定坚实基础,为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注入蓬勃动力。(作者:韦子平,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教师;任逸鸣,安徽工业大学公共管理与法学院本科生)
